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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虎头湛金枪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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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席君买,你叫席君买”李恪听了眼前男子的话,讶然问道。

对于席君买这个未曾在史上留下太多笔墨的名字,李恪却并不觉得陌生,因为席君买的名字唐史之上虽是一笔带过,但却耀眼非常。

若是没有李恪,贞观十五年,也就是九年后,席君买将在吐谷浑率百二十人,奇袭吐谷浑丞相宣王所率之万余人马,以百倍人数之差轻取大胜,斩其酋首,定吐谷浑内『乱』,一战名传天下。

李恪自诩勇力,能开一石多的硬弓,但席君买擅使枪棒,弓马娴熟,更能开得六石强弓,这该是何等的武艺和神力,倒也难怪他能力敌猛虎了。

这样的人物,若是再早二十年出生,放在隋末『乱』世,未尝不是又一个秦叔宝。

“公子也听过在下”此时的席君买尚声名不显,不过是长安府军中的寻常士卒,而李恪显然是权贵之后,世家公子,怎会知道他的名字。

甚至席君买看着方才李恪掷枪模样,显然不是泛泛之辈,以为李恪是哪家开国将军家的子弟了。

李恪伸手,把席君买从地上拉了起来,笑道“我此时虽未听过,但以阁下勇武,将来必有名传天下的一日。”

席君买抓住李恪伸过来的手,借着李恪手臂之力起身,对李恪道“借公子吉言,但愿将来真有那么一日。”

李恪道“我相信你,会有那么一日的。”

如今的大唐军方,除了皇帝李世民外,声音最大的便是关陇世家和开国勋将,寻常人家子弟想要出头很是不易。

但现在站在席君买面前的也不是常人,席君买本就悍勇,武艺卓绝,再加上他救了李恪的『性』命,李恪对他本就有了想法,李恪不会错过这样的人。

李恪的话说完,便低头看了看他们脚边躺着的老虎,李恪道“可惜了,后颈的一枪穿破了虎皮,不然必是难得的上品。”

席君买低头看了眼,也道“确实是可惜,不过好在破口不算大,稍稍修补一下应当还可用。”

席君买说着,便伸手想要拔出『插』在老虎后颈上的枪,递给李恪。

席君买武艺卓绝,自然也识兵刃,李恪的枪方一入手便有一种微凉之感自指尖传来,触感圆润厚重,一『摸』便不是凡品。

方才李恪救人心切,力气也用地极大,整个枪头都深深地『插』进虎颈之中,当席君买抓着枪身,把枪缓缓提起时,终于看到了枪的全貌。

枪身通体由寒铁锻造,长七尺六寸,黑金虎头状的枪口,虎口镶金吞刃,刃长近一尺,闪烁着锋利的寒芒,光是看着这杆枪,便叫人不禁通体发寒,必是杀人无数的凶器。

“虎头湛金枪这是翼国公的虎头湛金枪”席君买身在府军之中,自知大唐战神秦叔宝的威名,既知秦叔宝,自也知道他赖以成名的神兵利器。

李恪看着席君买的样子,问道“你也识得此物”

席君买道“那是自然,翼国公秦大帅共有三物,借以驰骋疆场,所向披靡。金装锏、呼雷豹,还有便是这杆虎头湛金枪,在下岂能不知。”

秦叔宝名气太大,连带着他的兵刃的名声也是跟着水涨船高,尤其是这杆虎头湛金枪便更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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